近日,薛之谦观看电影《飞驰人生2》后,发微博分享几张影片截屏,并对电影给予高度评价。此举引起了电影业内人士和部分观众的不满,指责其屏摄行为侵犯版权,掀起了网上一场口水战并持续多日登上热搜榜,专家亦纷纷参与讨论。然而据法律专家分析,《著作权法》和《电影产业促进法》并未对屏摄做明文规定,薛之谦的行为并不违法。这种争议,似乎只能归结于公共道德和文明观影等模糊标准。
当前电影行业正值巨变的时刻,长期由于制作停滞、企业重创和业员人员转行等原因陷入挣扎。为了争取更多票房,片方和影院不惜一切手段推广。越来越多的片段,甚至长达半小时的电影正片在社交平台如抖音轮番上映,以求最大化影片曝光和观影人数。例如,有电影依靠抖音营销取得了空前成功。
观众对于电影的分享和评论,正常情况下片方和导演都不会干涉,反而可能会表示感谢。以《飞驰人生2》为例,导演韩寒尽管是该片的创作者和老板之一,但却未对此事作出回应。出品方博纳与中影同样保持沉默,相反更关注影片在票房上的不断攀升,与此同时,那些在社交媒体和短视频平台上评价该片的明星、大V和普通观众的贡献不可小觑。
影院作为观影秩序的维护者,似乎在这个问题上也缺乏足够的反应。或许是因为影院都聚焦于春节档期续命,面对客流的回暖,屏摄行为成了次要议题。而当电影票价平均从25元升至50元,在面临消费者质疑之时,电影行业维护了严格的不退票政策。
对于消费者而言,屏摄行为不仅是分享个人观影感受的一种方式,也是在内容泛滥的通稿和虚假评论中,提供了一种相对真实和有价值的参考。如果电影行业坚持不让拍摄和分享,一些观众可能会认为这不尊重消费者的权益。
随着技术的革新,观影方式正在不断变化。电影行业需要适应新时代的挑战,找到平衡创作者权利与观众诉求的方法。一个开放的选择空间——无论是线上观影、手机观影还是特定影厅内分享——可能是未来的方向。如果双方都无异议,那么此类行为或许不应受到非议。
在此转型和适应的过程中,电影业需审视自身,在重视盈利的同时,更应提高作品的质量。唯有优秀的作品,才能赢得观众的尊重和维护良好的影视文化。毕竟,在维护版权的同时,也应保证创意的自由流动与文明观影的共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