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高层巨额贪腐案开庭,胡问鸣获刑十三年


2023年12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因受贿及滥用职权两罪被定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以五百万元人民币的罚金。此外,法院还裁定对胡问鸣通过犯罪所得的财物及其孳息实行追缴,并上缴国库;同时,涉案的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款项将退还给受损失的相关单位。

胡问鸣长期以来利用其担任的高级职务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业务合作、资产收购、干部提拔以及存款揽储等事项上谋取私利。审理中查明胡问鸣在2001年至2020年期间,利用其在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及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等多个职位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达人民币5986万余元,其中995万余元未能实际获取。

胡问鸣除了被控受贿罪外,还因在担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高层期间,接受别人的请托,收取贿赂,在该集团下属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违规操作,损害了国家资产的安全,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法院认为胡问鸣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给国家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因此在判决他受贿罪的同时,又认定了他的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在审判过程中,胡问鸣对自己的罪行表示了悔意,并主动交代了办案当局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配合审判工作,认罪态度较好,并且已经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查扣到案。此外,还检举了其他人员的犯罪行为,构成了重大立功。因此,法庭在最终裁决时,对胡问鸣给予了从轻处理。

胡问鸣的案件一度震撼了公众,作为高层管理人员的他原本应当是规范管理和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守护者,但他却利用手中的权力,背离初心,沦为权力寻租的行为者。这起案件的审判,再次向社会传递了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从严打击贪腐现象,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这对于净化国家机关、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意义重大,也对其他可能心存侥幸的腐败分子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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