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函揭示上海电影季报披露问题:财务报表存准确性瑕疵


近日,上海证监局向上海电影发出警示函,指出其在2021年度多期财务报告披露中存在不准确情况。警示函详细说明了上海电影在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期间未能充分考虑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对租赁期限的影响,并且在资产减值的处理上出现了疏漏。上海电影未将使用权资产包含在长期资产中进行适当的减值测试,致使自2021年年初新租赁准则首次实施之日起至同年第三季度,公司的季度报告存在不准确之处。

在问题被发现后,上海电影迅速采取了补救措施。公司在2022年1月29日发布了《关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修正。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要求,凡是上市公司均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而上海电影此次披露不准确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上海证监局依据相关条文对上海电影进行了行政监督,出具了警示函。

上海电影作为国内首批登陆A股主板的国有电影公司,其主营业务包括电影院线运营及影视内容的宣传发行。在近年来市场的转型升级中,公司积极探索大IP开发,构建起影视内容与技术应用并行发展的业务新模式,尤其在IP与AIGC(人工智能内容生成)领域展现出独特的商业潜力。

财务方面,上海电影在2023年前三季度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增长。公司营业收入达到近6.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8.24%,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更是达到约1.25亿元,同比增长高达180.34%。这种强劲的业绩增长,让上海电影在二级市场上同样表现亮眼。由于行业整体回暖以及投资者对AIGC等新兴概念的积极追捧,上海电影的股价在2023年内录得了超过150%的惊人涨幅。

尽管上海电影的股价和业务发展令人瞩目,此次接到的警示函无疑为公司的治理水平敲响了警钟。会计信息的披露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公司形象和投资者利益,上海电影在未来的运营和管理中必须更加严谨和透明,以保障各方利益。同时,此次事件也为其他上市公司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案例,警示企业在遵守财务报告制度时,必须慎细谨慎,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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