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彩民天降巨奖引盖税之争,税务部门尚无定论


近期,一位江西彩民耗资10万元购彩,幸运中得高达2.2亿巨额彩金的消息在网上引起巨大关注。当地时间12月8日下午,对于该中奖彩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江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对外表示,目前该问题还存在争议。

12月2日,事件起点位于江西南昌的一个福彩站点,该彩民投注金额巨大,购买了近5万注号码相同的快乐8游戏”选七”玩法彩票。当晚,这些彩票全部命中”选七中七”奖项,累积奖金超过2亿元。12月5日,中奖者现身江西省福彩中心领奖,自称就是快乐8大奖的得主。

根据中国福彩网提供的信息,涉及该游戏2023322期开奖号码为”40、41、42、44、63、64、65″,一等奖出现50159注,每注奖金4475元。因此,拥有49250注中奖彩票的此人,总奖金达到2.2亿余元。

“选七中七”的奖金通常固定为10000元,不过在实施限赔规则之后,单注实际奖金降至4475元。有报道指出,由于单注奖金不足10000元,根据中国税法规定,获得2.2亿余元总奖金的彩民或许能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奖金领取的唯一凭证是中奖彩票。

对于这位彩民获巨奖却可能不用缴税的情况,网络上展开了激烈讨论。有的网友认为这是“天降横财”,也有人关注税法实施的公平性。

12月8日,税务部门面对现代快报记者就此事的询问时表示,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法规定,对于一次性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个人,可以免交。但对于超过该额度的情况,理应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解释说,税法中的“一次中奖收入”,是指中奖彩民的总收入还是指单注彩票的中奖收入,当前并没有确切的明文规定,这也是导致目前争议存在的原因之一。

在这场巨额奖金背后的税务争议中,江西的税务部门还未做出具体回应。彩民是否需向国家缴纳税款,仍待进一步明确。随着事件发酵,市民和彩民们都在密切关注此案件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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