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科研界的不诚信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定义10大不端行径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外发布了《科研诚信规范手册》,在科研界引发广泛关注。手册中着重强调了科研不端行为的严重性,明确界定了在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中不得违反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科研不端行为被定义为所有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及其学术活动中的一种违规行为,其影响非常恶劣,一旦发现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在今天高速发展的科学研究领域,科研不端行为已然成为了阻碍科学进步和公信力的巨大障碍。基金委通过此举旨在警示科研人员,决不允许任何损害科研诚信的行为出现。手册中列举了10种行为,这些行为被认定为科研不端行为。其中包括不诚实地表达,如篡改研究流程或数据,剽窃他人观点,伪造数据等;不当处理研究对象,包括违反伦理规定和动物保护规定等;侵犯他人正当权利,妨碍成果发表和虚标资助来源等;重复投稿和重复发表;协助隐瞒他人不端行为或为其提供方便等。

除此之外,利用不正当手段如请托或贿赂影响评审公正性,虚报套取和侵占项目资金,以及擅自透露保密信息等行为也在其中。甚至包括故意隐瞒可能对社会或公众造成危害的研究信息,这些诚信底线也是科研人员必须遵守的。

基金委强调,科研人员不仅须践行科研诚信,更应积极维护科研的公正性和纯洁性。任何违反这些准则的行为,不仅是对个人科研职业道德的玷污,也是对整个科研界的不负责任。《科研诚信规范手册》的发布标志着对科研不端行为打击的决心和力度都将进一步加大。

随着社会对科学研究诚信的要求日益提高,基金委此次明确界定和公布的科研不端行为种类,无疑将有效地促进科研界的自我净化,提升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效率,为建立健全科研诚信体系贡献了积极力量。ITCH

科研人员应自觉践行科研诚信,严守科研行为底线,共同维护科研环境的纯洁和健康发展。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不仅是对个人职业生涯的保障,更是对社会和国家长远利益的维护,对于搭建中国科研事业的正面形象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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