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地区一家法院受到全网关注,原因竟是两份《执行裁定书》中出现了不寻常的字眼——“安徽省南京市”。这一发现源自现代快报的报道,其后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极大的讨论。对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网站上迅速反应,表示已针对该错误进行了更正,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士进行了深入反省,同时严肃启动了追责程序。法院表示,将以此事为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裁决文书的准确性和法律文书的品质。
法院文书上的低级错误已成为了极具热议的焦点,甚至吸引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注意。2018年,最高法针对此类问题下发了《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全国各级法院需要深入排查问题,强化源头控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以确保文书质量的提升。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有关部门曾做出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承诺,类似的错误仍然屡见不鲜。
以往的媒体报道不乏法院文书逻辑错误的案例,如有事实搅淆职业背景的情况,更有误将南京版为安徽的荒谬错误。这起最近的差错中,南京市明明位于江苏省,却在执行裁定书中被描述为位于安徽省的城市,不仅失实,更显示出了工作人员基础地理知识的欠缺。南京作为知名城市,以及近年来的美誉度提高,如此错误尤显突兀。引发人们思考,是否是南京的知名度有待提升,或是某些人员的基础知识需要加强。
法院文书上出现的此类低级错误绝非小事。技术层面上来看,可能会引发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对当事人造成误导和困扰,甚至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从形象上来看,也会在公众心中留下难以抹去的不良印象。法院文书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它不仅是司法权威的象征,更是司法透明和正义的体现。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最关键的在于深层次的“根治”。需要法院系统内部审视,提升个别法官的职业能力和工作态度,强化审核把关机制。仅仅责怪一线工作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树立长效机制以强化责任制落实和问责手段。通过综合措施,方能有效减少相似错误的重复发生,并真正提高法院文书的品质。